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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1日 10:37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1. 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或安排专人检查、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执行“管理办法”,切实按照要求,在本科生中积极开展创新训练和科学研究活动,鼓励学生通过科技竞赛、创新训练和创新性实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 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按照“管理办法”中“指导教师资格与要求”规定遴选,由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 学生要求。学院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按“管理办法”中“学生资格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4. 师生比要求。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一般不得超过6人,往年(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8人,第一次指导的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3人。

5. 指导与答辩。对于不能保证完整毕业设计指导时间的教师,包括指导时间和次数不合格,论文修改不认真,答辩迟到早退等。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情节严重的,暂停1年指导本科毕业设计的资格。

二、教师培训和学生动员工作

各系要抓好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培训和动员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作用、特点与功能、主要类型和主要环节、步骤及基本要求、各种有关教学文件。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更新,选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左右,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专业的先进水平。

3. 工程类专业要以工程设计型题目为主,设计型题目所占比例应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

4. 坚持一人一题,对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子题目分量和难度要适中,保证学生各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5.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协商确定,题目内容应由各专业教授会议审查,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学院(系)审定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本学期第16周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题目数量应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20%,同时交由学院组织审核,不合格题目直接取消。

 7. 学生选题工作第18周结束,所选题目要求工作量饱满。选题结束后,各系要填写“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附件3),于2018年1 月 3日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到lvcf@chd.edu.cn。

四、开题报告准备工作

为减少考研和就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冲击,学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完成中英文资料综述、译文和开题报告。

五、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案18周确定之后,各系应及时组织教师编制任务书(见附件1)。

  2. 任务书中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提出具体要求,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和论文字数、外文参考资料及其运用,提出明确数量要求。

3. 工程机械学院原则上以毕业设计题目为主,毕业论文比例不超过15%。其中,毕业论文涉及调研实践类的,指导教师要对其所做实验、社会调研做出具体安排,并结合毕业实习和寒假,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践要求。

4.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发给学生,人手一册。

 5. 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见附件2)。

六、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检测要求

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工作,教务处后续会专门发布通知安排,请及时关注信息门户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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